查看原文
其他

第13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报开始!

福建商务 2023-11-16



第132届广交会将于2022年10月中下旬举办近日福建省商务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第132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本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已于2022年5月7日开始申报
如何申报?
小商君带您了解有关注意事项


展出内容板块


按现有十六大类商品开展展位申请,分别为: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


各期具体展品范围详见广交会官网,具体路径:官网-参展商-参展指引-如何参展(出口展)-展品范围。


广交会官网网址:

www.cantonfair.org.cn


展位申请方式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性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进行展位申请。此为广交会官方唯一申请渠道。广交会出口展未委托除交易团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任何展位申请、安排等事宜。请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网址:

https://exhibitor.cantonfair.org.cn/


展位截止时间及申请程序


品牌展位确认申请时间5月7日-5月30日
一般性展位(含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申请时间5月7日-6月10日



品牌展位

第131届广交会品牌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可在申请界面查看),确认第132届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我厅;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品牌展位。一旦确认申请参展,企业需接受在线上展和线下展同步参展。第132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


根据广交会品牌展位动态调整机制,非品牌企业可随时向省交易团书面提交、补充或更新品牌展位申请材料,按评审得分推荐递补至品牌展位候选企业名单。


一般性展位(除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

有意参加第132届广交会线上展或线下展的企业均可申请。请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即生产型企业出口额超75万美元,贸易型企业出口额超150万美元)的新、老企业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 按展品目录在线填报对应展区展位申请信息,完成展位申请(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逾期未申报者,视同放弃参展。所有申请信息以易捷通平台为准。


新能源、宠物用品展位

第132届广交会将对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申请企业进行全面评审,并对展位数量进行重新安排,展位安排原则上一定两届。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请根据“参展易捷通”系统填报步骤,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在线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按展品目录提交对应展区展位申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一般性展位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与国内销售额证明一并报省交易团审核。除参展申请表和国内销售额证明外,其他申请材料均以线上提交为准。具体详见附件1。


填报注意事项



01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联系交易团客服人员。


02企业联系人填报。填报的企业联系人应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或主要业务负责人,请务必保证联系方式准确、通畅。由于联系方式不准确、不通畅导致未能收到相关通知的,责任由企业承担。


03展位申请时登记的展品将不在广交会官网展示。如需维护广交会官网展示的展品信息,请在获得展位安排后登录官网“云展厅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展品涉及刀具、汽枪的企业须在“主要展品”一栏中如实填报刀具、汽枪展品。


04

广交会出口展线下展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具体为:

1.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详见附件1第四点。2.其他展区: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后至开幕前一天(含)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开幕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线上展相关退展约束机制,另行通知。


05第132届广交会线下展展位价格标准、线上展参展服务费用标准另行通知。


重要事项


1

原第131届广交会参展企业,若需等量调整展区类别,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请填写《第132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等量调整表》(详见附件2),并于6月10日前将展区调整报告(加盖公章)寄至福建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将对各类展区调整需求进行汇总,并尽可能予以平衡调整。


2

流通型企业在申请某一展区的展位数量超过1个时,可与有联合经营和供货关系的非流通企业(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联营参展),并须一并提交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双方供货关系证明,如贸易往来增值税发票、供货合同协议等。同一展区最多可申请与两家非流通企业共同参展。

3

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安排结果以省团寄出的“展位安排通知书”以及“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为准。如企业获得线下展展位安排,默认同步获得线上展参展资格。


联系方式


福建省商务厅(外贸处)

联系人:骆海宏

联系电话:0591-87270250

传真:0591-8784246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5楼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联系人:苏丽贞、高济鸿

联系电话:0591-87304101、8730419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3号楼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202室


附件:

1.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相关说明

2.第132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等量调整表


▲▼上下滑动,查看内容




 精彩推荐 



聚力“三提三效” 全力推进福建商务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推进利用外资保稳促优若干措施》解读

【“全闽乐购”进行时】“五一”假期,厦门消费市场持续回暖!


编辑 | 郑美琪

审校 | 徐  潇

供稿 | 对外贸易处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